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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创建诚信体系力撑司法鉴定正义天平
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作者:

      司法鉴定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安徽省司法厅以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为主线,把握诚信、质量、规范三大主题,加强能力、诚信、制度、信息化四项建设,以诚信提质量,以创新促规范,以制度强监管,切实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取得显著成效。截至去年底,安徽省司法鉴定业务总量达44707件。

 

恪守诚信提升司法鉴定的质量


  去年初,安徽司法鉴定人公开进行诚信宣誓,启动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全省103家鉴定机构1421名鉴定人员分别签订诚信承诺书,部分鉴定机构将诚信承诺书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使群众看得见,心里明。加强学习交流,合肥、六安、芜湖等市司法局组织鉴定机构负责人赴外省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交流心得体会。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淮北、安庆、池州、黄山、马鞍山、宿州等市司法局积极组织鉴定机构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司法鉴定援助。据统计,安徽去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近400件,获得社会和受助群众的普遍好评。

  严字当头,加强巡查,重点整治诚信弱化现象,防止金钱鉴、人情鉴、权力鉴、虚假鉴定、违规承诺等行为发生。合肥市司法局在全市鉴定机构中集中开展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和规范执业质量评查活动。蚌埠、马鞍山等市司法局从全市鉴定机构中抽取档案卷宗,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池州、安庆、六安、淮南、宿州、阜阳、芜湖等市司法局以季度巡查为抓手,定期检查各鉴定机构诚信建设情况。滁州、淮北、亳州、黄山等市司法局全面推行司法鉴定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卡,由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监督。铜陵市司法局就群众关心的11个问题,向市民、律师、鉴定当事人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民意调查,发放调查问卷700余份。各市司法局还根据活动要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中聘请了行风监督员,有效保障诚信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注重创新力促行业管理的规范


  创新促进规范管理,创新激励行业奋进。去年,安徽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布局的指导意见》,在全国首次对司法鉴定机构布局进行规划调整,鼓励优质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对不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予以注销、撤销、合并或者劝其停止执业,对新设立的鉴定机构设定严格的准入条件。

  加强能力建设,规范司法鉴定业务,提高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整体水平。安徽省51家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150余名司法鉴定人接受国家2011年度伤残程度鉴定能力验证现场测评,这是该省继江苏和湖北省之后,全国第三家采取现场集中测试的省份。12月10日,安徽省司法厅又开全国先河,首次组织全省司法鉴定人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分别列入各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各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年度执业考核内容,全省1040名司法鉴定人参加统一考试,834人通过“统考”,合格率为80.4%。

  为加大延续核查力度,安徽省司法厅组织7名专家对26家许可期限届满、申请延续的鉴定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11家机构被限制执业范围,1家机构被责令整改,3家机构被暂缓延续,2家机构被予以劝退,通过优胜劣汰,鉴定机构的整体实力得到提高,促进了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省司法厅全年举办4个培训班,共培训34名管理干部和572名执业鉴定人员,鉴定人的执业能力得到普遍提升。

  启动科技引擎,加强信息化建设,力求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借力安徽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全省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于去年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各鉴定机构全面运用综合管理系统。截至12月31日,各鉴定机构已录入司法鉴定案件14580件,全省103家司法鉴定机构全部完成了基础信息录入。省级和市级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建成使用,省、市管理部门对各鉴定机构的办案实现同步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的查询统计、信息传送等功能已初步发挥。

 

出台制度提高日常监管的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以制度管事、管人,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2011年,安徽省司法厅加强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司法鉴定诚信档案,及时记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投诉、奖惩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出台《关于司法鉴定机构布局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司法鉴定季度巡查和谈话提醒办法》、《安徽省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办法》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安徽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安徽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对发展整体规划、常态监督管理、培养储备人才、统一收费标准、规范档案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如同为司法鉴定工作安装了“导航仪”、“显微镜”、“孵化器”,丰富了监管手段,提升了监管水平,促进了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